
2026年3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瑞松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对其数罪并罚作出严厉刑事裁决,彰显了国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国有资产安全的决心。

法院查明,谭瑞松在长期任职期间背弃职责使命,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并违规从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其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国有资产安全和证券市场秩序。

在贪污方面,2003年7月至2010年期间,谭瑞松利用担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不正当手段侵吞、骗取公共财物,非法占有金额共计人民币899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性质十分严重。

在受贿方面,谭瑞松的违法犯罪行为跨度长达二十余年,从1998年至2024年案发,他始终利用职务影响力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6.13亿余元。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国有企业的管理秩序和廉洁从业生态,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在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方面,201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谭瑞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内幕信息后直接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他还多次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纵容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谭瑞松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罪,三项罪名均应严惩。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到案后的如实供述和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谭瑞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还对涉案违法所得作出处置:谭瑞松贪污所得财物全部返还被害单位,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于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将依法继续追缴,绝不允许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获得任何非法利益。
谭瑞松作为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应坚守初心、廉洁奉公,却利欲熏心、擅权妄为,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此次一审判决是国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证券领域违法犯罪的重要成果,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为广大公职人员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敲响了警钟,持续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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